2012-09-11 10:23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作者: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关注自救互救 生命高于一切 北京2012年9月7日电 /美通社/ -- 9月6日至7日,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北京市政府主办,北京市红十字会承办的“第二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红十字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铁路系统红十字会的32个代表队270多名代表参加了比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丁向阳,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宋家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王亚茹,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郝林娜、王海京,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闫成,北京市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夏尚武,北京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润海等出席活动。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新闻办、民政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部委相关领导,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的代表观看了比赛。 活动现场,鲜艳的红十字标识熠熠生辉,“生命高于一切”、“人道、博爱、奉献”等标语随处可见,在这里,青春的活力与人道的情怀交相辉映。本次大赛分复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分别包括理论题和场景救护题,内容涵盖红十字运动知识、急救理论知识和实际急救演练操作等方面。每支参赛队由6名选手组成,他们都是经过逐级比赛选拔产生的佼佼者。理论竞赛中,选手们争先恐后、对答如流,实际急救演练操作中,选手们充分展现了自身良好的心理素质、扎实的救护技能、迅速的现场应变能力和奋勇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经过9月6日激烈的角逐,总分前6名的北京、重庆、湖北、江西、辽宁、青海代表队进入决赛。在7日的决赛中,辽宁队以出色的救护技巧和临场反应获得冠军,北京队和重庆队获二等奖,湖北队、青海队、江西队获三等奖,北京队获特别贡献奖。 赛后,赵白鸽发表了讲话。她向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队伍表示热烈祝贺,对参赛队员、有关单位表示感谢。她说,大赛弘扬了“生命高于一切”、“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人道救护理念,展现了近年来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成果,促进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传播,提高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她指出,在发生灾害的第一时间进行自救互救,能够最大程度地挽救生命和减少伤害。而普及这些知识和技能,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和核心业务。 我国人口众多,自然灾害频发,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但是,目前我国应急安全教育的普及率仅为1%,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赵白鸽说,倡导政府把人道救援和救护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呼吁全社会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率,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确立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倡导人道救护理念,让更多人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在危急时刻出手相救。她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将努力为开展应急救护工作、保护公众生命和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世界急救日期间,各地红十字会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北京市红十字会与北京电视台合作举办了北京市第三届红十字电视知识大赛,辽宁省红十字会与省应急办、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共同举办了红十字“救”在你身边--迎全运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海南省红十字会与省地震局、省安全办和省安监局共同举办了了海南省第二届地震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大赛等。 附: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应急救护核心职责基本情况 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情况介绍 国际红十字运动源于战地救护。救护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传统工作和法定职责。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中国红十字会“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的职责。 第一目击人的现场救护是院前救护的一个重要环节,救护车未到来之前的10分钟是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大众防灾避险意识,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就是让普通大众成为可以救护生命的第一目击人,挽救生命,减少伤残。 中国红十字会是我国开展救护培训历史最悠久、技术最权威的机构。红十字救护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急症处置、避险逃生等。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特点是初级的、现场的、群众性的,而且是公益性的。同时,救护培训是很多工作和项目(志愿者、青少年,社区健康、社区备灾等相关项目)的切入点。 目前,总会有救护培训机构1个(总会训练中心),全国各省红会全部开展救护工作,有专门部门负责,23个省级红会还专门设有救护培训中心,200多个地市级红十字也设有救护培训机构。总会对地方红会是业务指导的关系。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下,总会可以向地方提供培训经费和教具支持。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救护培训发展迅速,效果明显。江苏、河北、广西、重庆、北京、内蒙、贵州、浙江、安徽、广东年培训救护超过10万名。各地救护培训主要有三种模式:1.政府购买服务:北京、上海等;2.行业委托(主要是交管、运管部门委托红会对驾驶员进行培训):重庆、河北、贵州、云南等;3.市场化运作:广泛开展,自愿参加。 最近五年,全国平均每年培训救护员300万,救护普及人数超过1000万(2011年培训救护员365万,普及人数超过1900万)。这些红十字救护员和救护志愿者活跃在社会各行各业,参与了历次的灾害救援和重大活动服务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赞誉。 (二)主要举措 1.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在技术、政策、管理等方面对救护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研究,促进救护工作的发展。 2.开展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项目,“十五”、“十一五”累计培训师资47228人次,同时为各地红会配备一大批培训教具、设备,为救护工作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3.2010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10项具体工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开展救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4.开展救护培训标准化和“四统一”的工作。编辑救护师资教材和救护员系列教材,开发《安全救护》系列图书和救护宣传品,建立救护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 5.2010年,总会举办首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展示了救护培训成果,增进了各地救护工作的交流,带动了全国急救演练活动的开展。 6.参与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大型国际活动的志愿者救护培训和服务活动,红十字志愿者的笑脸成为中国最亮丽的名片。 7.救护志愿者参与“汶川地震”救援,彰显了红十字人道的力量。 8.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组织宣传纪念活动,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防灾避险意识。2011年急救日期间,总会举办“红十字‘救’在身边”征文比赛,收到救护案例600余篇;同年举办4000人心肺复苏演练,创造国内纪录。 消息来源: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责任编辑:高沛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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