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中国航空黑名单第一案”——范后军人格权纠纷一案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接受了上海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的采访。采访在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此案将于6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32法庭开庭宣判。谈起此案,张起淮律师说:“范后军并非仅仅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着一个群体。厦航到底侵犯了范后军的哪些权利。首先,侵犯的是范后军对出行工具的选择权。其次,侵犯的是范后军人格尊严的名誉权。我国法律对公民的名誉权和任何尊严是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然而,范后军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也使得他名誉权受到侵犯,导致其社会评价的贬低和人格尊严的毁损,给他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再次,侵犯的是范后军的消费权。此外,虽然国外航空公司已有制定黑名单的做法,但对于哪些人可以被列入“黑名单”,不仅选择标准严格谨慎,而且会与相关部门(如:安全、司法等部门)进行核准才能最终确定,并适时调整。例如美国国土安全部会向美国的航班提供一份“黑名单”作为参考。只有参与或曾参与或涉嫌参与恐怖组织、危害航空安全、裁定有罪、以及曾犯严重罪行,或威胁其他乘客安全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
从张律师那里,我们还了解到:“从立案之日算起,范后军与厦航之间的官司已经打了三年,如今范后军却依然对厦航只有爱,没有恨。如今他还在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回到厦航继续工作。范后军每次出庭时都穿着的那套黑色西装还是他在厦航工作时发的。他现在的手机尾号是757,而以前的手机尾号是737。因为,波音757和737都是厦航的主力机型。”
采访最后,张起淮律师还强调了范后军案件的审理对我国保障人权、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厦航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俗,践踏了范后军的人格尊严,侵害了范后军的名誉权,不仅给范后军本人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而且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厦航的行为与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的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最后,我们希望我国司法应当依法尊重和保障范后军的人权,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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