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0 10:15 来源:搜狐教育 作者: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空军飞行员报名资格 应届高考生:1990年9月1日至199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有所在省、市、自治区正式户口,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语种限英语、俄语),本人自愿,家长支持。高中复读生不准参加报名。 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生: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入的本科大学生,男性,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和俄语。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类专业。〔报名表下载>>〕 高校、军校本科毕业生:军校本科毕业生和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大学生。男性,未婚,外语为英语和俄语。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身体条件:报考者身高须在165--- 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 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按空军环形视力表,申请者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身高178--- 185厘米,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有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明显斜视者。 空军招飞录取流程 第一阶段:预选初检 通常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常由学生本人先进行自查(军检标准)。学校参照有关体检项目对自愿报名学生再进行“五查”摸底检测。另外报名考生还须自行到市人民医院进行复查,若合格,由所在学校组织推荐,在规定时间带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推荐证明及学籍卡复印件等有关证件到指定的空军招飞初检站参加检测。 第二阶段:全面检测 通常从次年2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各地市(盟、州)和县(市)、区招生部门或普通高校派专人带初检合格学生,参加全面检测。报到时,学生需持《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身份证、户口簿。全面检测内容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 第三阶段:选拔录取 高中生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实行提前网上单独录取。普通高校(军队院校)大学生录取,从5月底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毕业生,录取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被录取的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大学生于7月下旬、高中毕业生于8月上旬,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报到。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空军飞行员毕业后享受待遇 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任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正连职军官。 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条件的可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 (责任编辑:高沛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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