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主页 > 航空新闻 > 正文

自由雄鹰 强我民航

2013-09-27 11:15 来源:众飞行员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研讨会顺利召开和国家民航局专家出席会议充分说明了中国雄鹰飞行员合理合法的呼吁和对民航业的殷切希望已得到有关的认可与重视。支持公开信的都是热爱祖国,渴望中国民航越来越好的热血飞行员,请大家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努力吧!

公开信正常进行中,会择时恢复实名公开。

 

自由雄鹰 强我民航

——致中国民航局的公开信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中国民航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为了今后更健康、更平稳的发展,适当放缓前进的步伐,回头审视并纠正过去发展中积累的问题是有必要的。

中国民航飞行员不能依法正常辞职就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的问题。中国民航现在每年有超过200名飞行员(数字还在持续上升)要求辞职,辞职期间航空公司不再安排飞行员飞行,造成每年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人民币(最终由全社会埋单),还导致了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相互不信任、甚至敌视。飞行员辞职基本意味着打官司,又耗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这是一种多输的现状,既不符合社会经济效益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不合理的应该改变,中国民航飞行员流动遵循的原则应该是:法制化、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

一、飞行员是劳动者,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劳动自由应该得到保障。

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是法制建设,新一届国家领导班子反复强调“依法治国”、“以人为本”。CAAC是中国民航全行业的指导者和督管者,是中国民航正能量的源头。我们呼吁:对那些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与现有法律有明显冲突的、限制飞行员自由择业权的行业“规则”,请CAAC予以废止或修改。

2005年颁布的五部委文件(全称《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及相关附属文件(如:民航发[2006]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地方管理局关于飞行人员流动的暂行管理办法)等,在今天的环境下来看,侵害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造成了企业许多违法的事实,更维持并滋长了航空公司某些错误的管理思维模式,已显然不能适应发展现状。去掉某些不再适应现状、甚至成为发展桎梏的条条框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二、再来谈谈公司要求的“天价”赔偿问题。

1、大前提:飞行员是人,不是商品。

应该明确:人力资源的市场化是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薪酬待遇的市场化。

2、硬币都有两面。

飞行员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单方面强调公司对飞行员的投入是不合理的。

航空公司的运营是一种商业行为,公司对飞行员的培训本质是投入,但其产出/投入比是巨大的。

以B737机型为例:成长为一名B737的机长正常需要4-5年时间,其总培训费用不会超过120万人民币(计算留的裕度很宽松,必要时可以向全社会公布明细)。而一名B737的机长一年的产值大约是4000万人民币。

飞行员是航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一名飞行员从来到公司执行第一个航班任务(即使他还是副驾驶)那一刻起,就已开始为企业创造价值。终其一生,一名飞行员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在其身上的投入。

从更大的范围来讲,不管飞行员为哪家企业工作,归根结底都是在为社会创造价值。

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飞行员离职时对公司该不该有费用返还?该怎样返还费用?国外先进航空公司早有成熟方案。

国外由公司全资培养的飞行员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一般为7-15年)后,不再有费用返还。

中途进入公司的飞行员,如果有机型改装,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年限(一般为3年)后,不再有费用返还;如果不涉及机型改装,则没有任何费用返还。

返还费用在上述年限里按时间均摊。如果期间飞行员想要离职,要返还的费用是总返还费用,减去飞行员已为公司服务年限相应抵消那一部分。

合理的费用返还是应该的。

根据法律规定,飞行员作为接受特殊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应该依据培训费用或约定的服务期依法进行补偿。这是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但在实践中,航空公司往往通过漫天要价,甚至拒不执行法律条文或法院判决,肆意践踏法律,试图以此阻止飞行员流动,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资本家为牟利“不择手段”,绝不会做亏本生意。相比之下,咱们社会主义是应该更有优越性的。我们呼吁CAAC依法制定新的、合理的关于飞行员费用返还的指导意见,并按市场化的基本规律办。

 

长远的解决之道是CAAC指导并督促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依法签订规范、合理的劳动合同。

三、建议设置过渡阶段的方案。

从现状到全面实现飞行员自由流动不会一蹴而就。

考虑到飞行员全面依法自由流动如果一步到位,短时间内可能会对央企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冲击,为了全行业的稳定发展,可以设置一个过渡阶段(应明确过渡阶段的时间表),过渡阶段建立一种沟通协调机制。

在过渡阶段,飞行员提出离职后:

    1、双方进行诚意、善意的沟通。不要激化矛盾,不要产生敌视对峙;

2、应给公司一个缓冲期(不应超过一年),在这个期间公司不要停止飞行员正常的飞行工作。 

公司称不让飞行员飞行是为了公共安全,这种提法是站不住脚的。飞行员离职,无论是为了更好的薪酬、更好的环境、更好的个人发展,归根结底就是想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况且飞行员自己的生命与飞行同行,怎么可能采取不可理喻的极端行为来毁掉自己后半生呢? 

3、公司努力挽留飞行员,并对公司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可能的改进。缓冲期到了,飞行员仍坚持离职,双方平和的分手。这样对社会、公司和个人基本没有损失。

4、在目前飞行员与公司相互间的信任还没有重新建立起来的时候,需要一个居间主持人。我们认为当前由局方而不是法院来主持这项工作更符合中国国情,同时还可以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

这是一个真正多赢的格局。

最终逐渐实现飞行员全面依法的自由流动。

四、信任再造。

现在基本信任的缺失,导致了飞行员离职时与公司敌视对峙的不正常现象。

    1、信任再造的关键:公司拿出诚意来倾听和沟通,并依法正确行为。

    飞行员,这个相对单纯、封闭、弱势的群体,是很容易被感动的。

2、我们要向飞行员呼吁:不要恶意的推测公司。

和则多赢,争则多输。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企业和员工本是一家,而不该是冤家。

五、劳动者越来越自由的流动是大势所趋,是很自然的现象,飞行员也不例外。再好的企业其人员都有进有出,管理层需要平静、宽容的看待这种必然趋势。“堵”是堵不住的。更重要的是怎样才能留住人?

1、留住人的核心是留住“心”,得不到人“心”的企业注定不能成为优秀的企业。

说起来不难,转变起来需要过程:换位思考,多替员工着想,善待员工。公司需要转变家长式、威权式的传统管理思维模式,更多思考法制化、人性化的因素。

    中国人的本质是很朴实的,老百姓别说过分的要求,就是很多正当的要求都不敢提出来。上面有一点雨露就会感恩戴德。如果管理层能替员工多考虑一些,员工是一定会知恩图报的。

2、真正的优秀企业,管理层与员工均应心怀感恩。

企业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存在要通过具体的人实现。没有员工的辛勤付出,再好的管理也如无水行舟。得不到员工 “心”的企业注定不能成为优秀的企业。管理层,当你们有所成就时,可曾有过对广大员工的感恩之心?

3、管理层是企业行为文化形成的源头!

企业使员工“爽”,“爽”就会传递给客户、消费者以及更多他们接触的人,“爽”也会自然而然的继续传递下去,这就是一种正能量的传递,社会就会更和谐,这是多赢。反之,传递的就是不爽、就是负能量,导致不和谐。

要特别指出:央企,作为国企长子,应责无旁贷的为全社会创造更多有益的价值,成为传递正能量的重要源头,为社会做出正面表率,而不应该反其道而行。

六、不要惧怕市场,中国民航最终只会因为人员合法自由流动变得更好、更强。

    1、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正是国务院对国企改革追求的格局。中国民航属于全社会,不应仅是几家央企的中国民航。CAAC应该向全社会提供和保障更公平的竞争规则和环境。

2、疏解飞行员市场的供需矛盾,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放开和扶持民航培训业,同时推动飞行员自由流动,而不是相反。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实践已经证明,依靠行政控制和计划命令,是不能解决要素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短缺问题的。我们不能逆规律和潮流而动。

人员依法自由流动后,好的员工自然会选择更好的企业。经过市场的不断磨合,不好的企业被淘汰,最终会出现真正的优秀企业,既能更好的保障安全和效益,又使全社会都受益!依现状,国家扶持下骄横、虚胖的央企,靠威权限制合法劳动自由,干活的人心里憋屈。哪个更安全?哪个更有效益?

3、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三大航在硬件和品牌上的优势极为明显。如果三大航能转变思维、行为模式,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是巨大的。而人员的依法自由流动可以倒逼公司加速这种积极的转变。

襁褓中只能长大,不能变强!

七、作为中国的飞行员,我们的中国民航梦是:希望有一天

1、全世界大多数人乘机出行首选的航空公司出现在中国;

2、全世界大多数飞行员最想持有的是CAAC的飞行执照。

 

中国飞行员共545人  退出共46人(截止九月二十六日)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93人

(中国南方航空)194人

(东方航空)29人

(深圳航空)154人

(海航集团)8人

(前海航集团)18人

(山东航空)6人

(华夏航空)1人

(春秋航空)7人

(吉祥航空)5人

(西藏航空)3人

(四川航空)11人

(重庆航空)1人

(幸福航空)1人

(顺丰航空)2人

(东方公务)2人

(昆明航空)2人

(奥凯航空)1人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员)1人

(华欧航空培训及支持中心) 1人

(海航航校)1人

(海航航校HNAA飞行学员)1人(女)

(自由飞行员)1人

(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队)1人

 

注:本次公开信是阳光下公开、开放的,我们呼吁并欢迎海内外更多中国飞行员的支持和参与。参与的方式很简单:

1、直接在微博下(转发、评论、私信均可)表明支持公开信,并同时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实名是公开信的基础)和所在公司。

2、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信件(后附)的方式参与(报名时请说明支持公开信,并同时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公司)。

附:

1、电话报名:15657131819、18520123680、13251303457

2、微博报名(新浪、腾讯):中国雄鹰A、朱驰东、飞行员赵洪

3、微信报名: goodricky2012 、ziyou_pilot、csncdz

4、电子邮件报名:golfbc@Sina.com ;1644134@qq.com ;910187492@qq.com;

5、航行网【自由雄鹰 强我民航】后面的评论中报名(报名时请说明支持公开信,并同时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公司)

http://www.hangkonglaw.com/a/ceshilanmufabu/2013/0831/36851.html#commettop

6、信函报名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62号锦绣北滨3单元13—2 张定源(收)

邮编400020

 

愿意参与的都是希望中国成为民航强国的热血飞行员。参与没有任何条件,自愿参与,也可以随时自由退出。

公开信正常进行中,信息发布平台:

1、 航行网(定期更新)

2、 新浪微博“航行网”

3、新浪微博“中国雄鹰A” 

4、腾讯微博“中国雄鹰A”

 

附:

9月26日

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递交给法院的正式文件中可以清晰的得知:每小时A320的飞行利润是0.79万元RMB,则一名A320机长的年飞行利润为790万元RMB左右(按CAAC规定的年飞1000小时和行业客观现状)。

再以和A320同级别的B737机型为例:一名B737的机长一年的产值大约是4000万人民币。而成长为一名B737的机长正常需要4-5年时间,其总培训费用(包括有争议的复训费用在内)不会超过120万人民币(计算留的裕度很宽松,必要时可以向全社会公布明细)。

 

9月22日(公开信正常进行中)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飞行员离职,无论是为了更好的薪酬、更好的环境、更好的个人发展,归根结底就是想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中国雄鹰公开信提出:依法自由流动,合理费用返还,有明确时间表的过渡阶段,是完全合理合法、有礼有节、顾全大局的。

真心希望飞行员们的中国梦不仅仅是梦!

 

9月21日

国家民航局是中央政府管理整个国家民航业的最高职能部门,它代表中央政府对整个行业行使管理权。民航业的发展首先必须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有“能源先行和通讯、交通优先”之说,民航业作为“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不应落后整个“交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民航局应站在整个行业大面的高度引领整行业顺应适应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国民经济,而不是被经济发展的潮流推着走;民航局是整个国家民航业的最高管理者,如果说像三大航这样的央企需要保护,那么众多的小航空公司就更需要得到保护,不然这些企业不要说成长、壮大,怕是生存下来都是问题了;民航局更应该多倾听弱小的声音,不应该只是几大航的代言人;民航局所管理的民航业的发展是整个大面的发展,更需要对弱小的帮扶,只是几大航发展不能说成是整个行业发展!

 

16日飞行员协会组织的飞行员离职研讨会通报:

    与会者:来自6家航空公司的9位飞行员代表,飞协宋理事长、飞协华东分会孙会长、《飞行员》杂志杨主编、中国民航局飞标司通航处陈处长。

1、 与会各方坦诚、和谐,不回避问题,为今后各方良性沟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 与会各方达成共识:五部委曾经有过积极的意义,但却未能随着中国的法治环境和民航发展与时俱进,需要作出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3、 飞行员协会表示将会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积极努力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促成飞行员流动的问题得到改善;

4、 飞行员协会在会上总结了八条意见(应飞协宋理事长的请求,在飞行员离职解决方案的讨论稿未发布前暂不对外公布);

5、 飞行员协会计划下一步组织一次各航空公司参与的关于飞行员离职的研讨会;

6、 各方的初步意见汇总后,飞行员协会将会公开发布一个飞行员离职解决方案的讨论稿,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尊重民意;

7、 飞行员协会根据最后的意见统计,依法制定出新的过渡阶段的飞行员离职解决方案。

8、 飞行员协会承诺解决过程中将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感谢飞行员协会真诚的努力,也希望飞协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出更广泛和有效的作用。

 

会上飞行员代表还指特别出两点:

1、人为限制流动比例是与现有法律精神明显不符的;

台湾的流动率是自然流动率,而我们是人为设置的流动率。如果要保护大公司,减少他们对飞行员流动的恐惧,在过渡阶段临时设置一个流动比例(大致按一年左右可以流动出去来设置)也不是不可以,但同时要明确过渡阶段的时间表。

大部分飞行员都是不想跳槽的。大公司有品牌、稳定的优势,只要能在管理、文化、薪酬上有所改进,是完全不用惧怕飞行员自由流动的。堵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正确做法是公司要去思考为什么留不住人?怎样才能留住人?

优秀的公司何时惧怕过人员的流动?

2、现在局方的各种文件和地方管理局的各种暂行办法里,只强调飞行员应承担的违法违约责任,对航空公司应承担的违法、违规责任没有提及。这是不对的。

理论上,局方是中间人,是全行业的指导者与监督者,在劳资双方中不应该带任何偏向性。

现实中,没有任何飞行员敢于违法乱纪;但航企的公然违法违规众所周知。

因此对航企的违法违规进行制约、限制和制裁也是必须的。

与会飞行员代表向有关提交了如下提案:

 

飞行员协会研讨会提案(R2)

——众飞行员

 

当下飞行员流动难是一种典型的多输格局,妥善解决该问题,最大受益者是国家、全社会和整个行业,是真正的多赢。

这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需要我们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会给今后留下新的问题。因此需要有前瞻性的考虑,为更长远的、从根子上解决问题预留空间。

一、 方案制定的基本出发点:

1、 依法办事:解决上位法与执行难的不正常现状,杜绝部门文件凌驾于国家大法之上;

2、 行业稳定;

3、 各方利益;

4、 民航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 建议:

1、 依法废止或修改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与现有法律有明显冲突的、限制飞行员依法离职的行业规则(如:2005年发布的规范飞行员流动管理的104号文【五部委】及相关附属文件、各地区管理局的暂行办法等);

2、 依法制定新的、合理的关于飞行员费用返还的指导意见(可以参考国外先进航空公司成熟方案),并按市场化的基本规律办;

航空公司的运营是一种商业行为,公司对飞行员的培训本质是投入,但其产出/投入比是巨大的。

以B737机型为例:成长为一名B737的机长正常需要4-5年时间,其总培训费用(包括有争议的复训费用在内)不会超过120万人民币(计算留的裕度很宽松,必要时可以向全社会公布明细)。而一名B737的机长一年的产值大约是4000万人民币。

飞行员是航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一名飞行员从来到公司执行第一个航班任务(即使他还是副驾驶)那一刻起,就已开始为企业创造价值。终其一生,一名飞行员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在其身上的投入。

合理的费用返还是应该的。可以参考国外先进航空公司成熟方案:

国外由公司全资培养的飞行员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一般为7-15年)后,不再有费用返还。

中途进入公司的飞行员,如果有机型改装,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年限(一般为3年)后,不再有费用返还;如果不涉及机型改装,则没有任何费用返还。

返还费用在上述年限里按时间均摊。如果期间飞行员想要离职,要返还的费用是总返还费用,减去飞行员已为公司服务年限相应抵消那一部分。

3、 将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依法隔离开,经济纠纷不能影响飞行员的再就业;

4、 流动比率、名额限制等做法与现有法律明显不符,应予取消;

5、 信任再造:有关方面应该帮助劳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化怨气为和气,共同积极向和谐、信任的方向去努力。企业需要平静、宽容的看待飞行员越来越自由流动这种必然趋势,飞行员也不要恶意的去推测公司。

6、 飞行员依法提出离职后,企业不应该停止飞行员的正常飞行工作。

公司称不让飞行员飞行是为了公共安全,这种提法是站不住脚的。飞行员离职,无论是为了更好的薪酬、更好的环境、更好的个人发展,归根结底就是想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况且飞行员自己的生命与飞行同行,怎么可能采取不可理喻的极端行为来毁掉自己后半生呢? 

7、 对无端停止提出离职飞行员正常飞行工作、并使用恶意诉讼或各种行政手段来故意拖延飞行员离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企业,应责令其依法赔偿飞行员的误工损失;

8、 过渡阶段是需要的(正如中国当年入世很多行业都设定了保护期)。为了全行业的稳定,更主要的是为了使央企能较平稳实现向真正市场化管理思维模式转型(但一定要明确过渡阶段的时间表【不宜太长】,有压力才有动力);

9、 在全民航范围内,就过渡阶段的方案初稿阶段(飞行员公开信提出的过渡方案旨在抛砖引玉)向企业和飞行员双方做一次大覆盖面的咨询和调查(采用何种形式进行再议),真正全面、充分的了解和尊重各方的真实意愿和选择;

10、 充分听取和正确采纳法学界和民航界专家、学者的建言;

11、 从长远看,飞行员的自由流动是大势所趋。有关方面应该开始指导并督促企业依法制定新的、更合理、更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在今后企业新引进飞行员时严格执行,逐步从根子上解决飞行员的流动问题;

12、 方案制定的全过程应最大限度的公开化,以获得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信任。

相信有关方面最终能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全面衡量、深思熟虑,立足中国的国情和现状,依法制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操作性强的、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9月13日紧急公告

中国雄鹰致国家民航局公开信的信息主发布窗口“航行网”自公开信发布以来一直饱受水军、黑客攻击,网站一度瘫痪。虽经全力维护,仍存在运行不稳定,影响信息及时更新。为确保信息一致性和严肃性,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信息更新,网站正常后立即恢复。对大家带来不便表示歉意。公开信正常进行中。

 

9月12日声明

现在个别大型国有航空公司对飞行员高强度、大密度的思想工作已经给许多飞行员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中国雄鹰致国家民航局公开信始终主张:依法办事、顾全大局、确保公共航空安全、维护行业稳定是每一个飞行员毫不动摇的基点。

公开信进出自由。来过就好!参与过的飞行员都是希望中国成为世界民航强国的热血飞行员。

名字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在哪里。

祝愿所有飞行员都能轻松、愉快的飞行,平静、快乐的生活。

公开信将在合适的时候恢复实名全公开。

中国雄鹰坚信:祖国的蓝天一定会更美!飞行员们的中国梦一定会成为现实!

 

9月9日声明

现在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持续展开了高强度、高密度的思想工作,对很多飞行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干扰。

出于对公共航空安全负责、对每一位飞行员负责的态度,中国雄鹰致国家民航局公开信决定暂不公开参与者的姓名。如需要详细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请主动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同报名方式)并告知您的真实用途,经我们核实后会予以提供。

我们对部分航空公司这种已经完全不顾及对航空安全影响的做法深表遗憾和担忧。

 

9月9日公告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将于本月16日上午在上海邀请有关方面和部分辞职飞行员代表开会讨论飞行员流动问题。参与中国雄鹰公开信的部分飞行员已被邀请参加此次研讨会。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是2004年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牵线搭桥,由中国航空学会飞行技术专业分会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邮政货运航空公司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学术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我们欢迎此次有关方面对飞行员长久以来合法呼吁的正面、积极回应,同时也感谢中国飞行员协会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沟通交流平台。

中国雄鹰呼吁飞行员们积极回应有关方面这次积极的努力(参与或旁听,飞行员协会公开电话:021 2235 3583),并希望飞行员协会能进一步确定:

1、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和议程;

2、 本次研讨会的具体参与单位、群体和个人;

3、本次研讨会能邀请法学界和民航界的专家参加。

希望在多方的关注和重视下,通过大家共同积极的努力,推动全行业更加依法办事,为中国民航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打下更坚实的法律和人文基础。

 

9月8日公告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将于本月16日上午在上海邀请有关方面和部分辞职飞行员代表开会讨论飞行员流动问题。参与中国雄鹰公开信的部分飞行员已被邀请参加此次研讨会。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是2004年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牵线搭桥,由中国航空学会飞行技术专业分会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邮政货运航空公司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等联合发起成立的学术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我们欢迎此次有关方面对飞行员长久以来合法呼吁的正面、积极回应,同时也感谢中国飞行员协会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沟通交流平台。

中国雄鹰呼吁飞行员们积极回应有关方面这次积极的努力,并希望飞行员协会能进一步确定:

1、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和议程;

2、 本次研讨会的具体参与单位、群体和个人;

    希望在多方的关注和重视下,通过大家共同积极的努力,推动全行业更加依法办事,为中国民航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打下更坚实的法律和人文基础。

 

9月7日致谢

中国雄鹰致国家民航局公开信一周了。

感谢每一位正在参与公开信的飞行员……

感谢每一位曾经参与过公开信的飞行员,名字的退出并不代表您的心已退出;

感谢每一位没有参与公开信但在心里支持公开信的飞行员,名字没有参与不代表您的心没有参与;

感谢每一位不会参与公开信的飞行员,忠实于您自己的内心是最重要的。

世界,原本是多元的。

 

9月6日特别声明

中国雄鹰致国家民航局公开信发布以来,参与飞行员踊跃。

现在部分航空公司对飞行员展开了高强度的思想工作,使飞行员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为确保公共航空安全,并减少对飞行员正常生活的打扰,我们决定暂不公布部分航空公司参与飞行员的名单(仅公布其参与人数)。具体名单会选择合适的时间公布。

我们对部分航空公司的做法深表遗憾。

中国雄鹰再次呼吁有关方面正确、理性的看待公开信,正面、积极的回应飞行员们对中国民航发自肺腑的合法呼吁和殷切希望。

 

9月4日郑重声明

感谢国内外媒体对飞行员公开信的报道,以及广大公众对我们的关注与关心。对于部分热心公众担心公开信会对航空安全产生负面影响的担忧,我们在此郑重声明:飞行员是具有高度职业素养的群体。我们不会有任何影响公共航空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同时,我们积极呼吁此次签署公开信的各位同仁,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恪守职责,保证安全第一,确保航班正常。

严格依法行事,时刻遵守"保证飞行安全第一",把旅客安全准时送到目的地是每一名飞行员责无旁贷的职责!

此次联名公开信是飞行员在法律范畴内呼吁中国民航局废除对我们自由择业的限制,中国雄鹰热爱祖国的蓝天,渴望中国民航越飞越高!

 

9月3日声明:

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将会引发公开信的国际关注,也一定会引起更广泛的注意,因此飞行员们更要继续严格依法行为、确保飞行安全。

飞行员将继续坚持依法呼吁合理合法的主张,继续发自肺腑的发出中国飞行员对中国民航未来的美好希望。

公开信正常进行中。昨天因为公开信在新浪微博上的主信息发布窗口出现被屏蔽状况,让飞行员无法顺利获得报名渠道。再加上航空公司的努力工作,参与报名的飞行员的增加不再呈现刚开始那样的井喷格局,这是一种正常现象,细水长流嘛。但参与人数依然在稳定的增长中。随着公开信被海内外的越来越多的关注,逐渐还会有海外的中国飞行员参与支持。

公开信是经得起考验的,公开信的呼吁和希望是真诚的,公开信的方式是合理合法、有礼有节的。

公开信的核心主体是飞行员自己,需要我们做的依然是勇气、坚持和团结。

 

9月2日声明:

现在出现了关于公开信的新浪微博被屏蔽,以及报道公开信的各个新浪微博均被删帖的现象,航空公司领导在下面给飞行员施加压力。这种见不得光手法只能更加激发飞行员们压抑已久的的豪气,让大众舆论更加关心和支持我们。

公开信是经得起考验的,如此众多媒体敢于正面报道就说明了一切。公开信走的是一条合理合法的光明大道,呼吁民航业依法办事。公开信发出以后,参与的飞行员剧增,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在基本所有的中国民航飞行员都知道公开信,飞行员们希望自身合法权益能依法得到保障和中国民航能够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愿望已经越来越强烈。

公开信的核心主体是飞行员自己,支持和帮助飞行员的是更广大的舆论媒体,而不是只有一个新浪微博。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公开信的活动还在正常继续,从这两天的情况来看,虽然有个别飞行员退出,但绝大多数飞行员都顶住了压力,并且不断还有人加入。

我们需要的是勇气、坚持和团结。阳光总在风雨后,用高尔基【海燕】中的一句名言和大家共勉: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责任编辑:朱亮)
------分隔线----------------------------

 


航空资讯快报


观察:美国为何对无人机民用化犹豫不决? 观察:美国为何对无人
在反恐战争中得以发展的无人机,如今正加速进入民用领域。由此带...[详细]

 


韩亚空难中第一个冒死冲进机舱救人保安获赞 韩亚空难中第一个冒死
图:获奖的华裔机场保安人员蔡重震(左)与太太曹铭及7岁女儿。...[详细]

 


波兰两架小型飞机空中相撞 造成2死2伤 波兰两架小型飞机空中
图:图为坠毁在地面草地上的一架飞机。 据波通社报道,位于波兰...[详细]

 


神秘飞机惊现卧龙岗两周 澳洲警方突击检查 神秘飞机惊现卧龙岗两
图:神秘飞机已经停在卧龙岗南部的一个机场2个星期(图片来源:A...[详细]

 


德国一架航班因飞鸟撞击引擎被迫返航降落 德国一架航班因飞鸟撞
图:德国Condor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57客机在从斯图加特国际机场...[详细]

 


波兰一架Piper Navajo飞机坠毁 11人死亡 波兰一架Piper Navajo
图:警方正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来源:Waldemar Deska/EPA 英...[详细]

 


 

鏃犳硶鍦ㄨ繖涓綅缃壘鍒帮細 ajaxfeedbac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