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4月1日,一架航班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补充燃油.摄影:记者李紫恒/新华社 自当日(4月1日)起,2011年度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开始执行。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从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818元,降低至每客公里0.002691元,降低了4.5%。这也是自国内航线实施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以来,单位收取率第二次下降。不过,相关分析师分析,此次下调燃油附加费的单位收取率,对实际燃油附加费的收取影响不大,对航空公司的影响关键还是看油价的调整情况 图2:4月1日,一辆加油车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准备为飞机补充燃油。摄影:记者李紫恒/新华社 图3:4月1日,一名工作人员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为一架执行国内航线的飞机补充燃油。摄影:记者李紫恒/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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