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将行李托运,自己轻松踏上旅程,是很多人的选择。那有没有粗略估算一下,自己托运的行李大约价值多少钱呢?每件行李的价值各不相同,但若遇到行李丢失时,价值衡量的标准却可能简化为最简单的重量。除非,在托运行李时,你办理了价值声明。 行李丢失这种让人郁闷的事情并不会次次遇到,但显然,这类事情也并不鲜见。根据为空中运输行业提供IT服务的国际航空电讯集团(SITA)最近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的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差错(包括行李延迟、受损、丢失)的总数在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分别为2500万件、3280万件和4240万件。显然,每一个人在旅程开始之际并不知道,自己托运的行李是否就在承受着这几千万分之一的风险。 当然,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还是《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都规定了承运人应对旅客的行李损坏或者丢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为什么一旦发生行李丢失事件时,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还是会传出种种争执的声音呢?梳理多起丢失行李事件,争论的焦点无一不指向赔偿的价值标准。 通过解读《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行李赔偿的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我们可以得知,当遇到行李丢失或损坏时,办理行李声明价值的旅客,可以最高获赔8000元,而若没有办理行李价值声明,则只能根据行李重量进行赔偿。而按照规定,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也就是说,没有办理行李价值声明的旅客,每件行李最多只能赔偿2500元。按此标准,行李丢失最高的赔偿额度,显然与部分丢失行李的旅客对自己损失的估算有所差距,纠纷由此导致。 当然,如果每次托运行李时,都办理行李价值声明,无疑会增加出行成本。因此,我们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般而言,每个人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都要携带一定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贵重物品旅客大多会随身携带,因此托运行李中一般不会有价值太高的物品。因此,如果您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没有超过50元,则不需要办理价值声明。只有在您的托运行李中有价值较高的物品时,才需要办理价值声明,并且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此外,旅客在办理价值声明时,需交纳声明的价值中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价值的5%作为声明价值附加费,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8000元。 乘坐飞机时,为托运行李办理价值声明这一理念对于千千万万的旅客而言,似乎并没有达到深入人心的程度,甚至还没有做到人人皆知。这其中既有航空公司方面没有充分告知的原因,也有我们个人对自己行李关注度不够的因素。正如在通过邮政局邮寄贵重物品时,我们会进行保价申报一样,在每一次旅途中,为了让自己的损失风险最小化,我们也应该先估算一下自己行李的价值,然后决定,是否办理价值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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